借于大家的要求,hkicpa小编特此整理了如下信息供大家参考: 途径一: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; 持有认可的学位;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拥有全科合格证,或于2008年7月29日或之前已考核合格并经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。 途径二: 持有中国内地大学学位者; 持有公会认可的国内高等院校会计系学位人士; 已在学位课程获取符合入读QP在胜任能力的要求。 来源:综合自互联网,由中国HKICPA考试网【www.hkicpa.cn】整理发布,原创文章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,若需引用或转载,请注明来源!